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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墨- -

                                      

        我是个对很多东西都无法长情的人。但愿对书与吃能除外。前者考的是心境与心态,还有目下生存的状态好歹,一个需日日为生计奔波或干着低贱营当的人何以抠出时间来分给阅读这么风雅之事?后者则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及心情。想来能这样有钱有闲用于好吃好喝又外加还有呼朋唤友赶赴饭局的兴致,一生中实属不多。将来有了家累抑或身体染恙,吃也变成一种难得的奢侈和负累。反过来说一个人尚能吃喝又无所牵挂一无所长便容易像我这般每日浑浑噩噩醉生梦死。
        《泼墨》、《草书》这样的机警小品虽无引人入胜跌宕起伏之情节,但却贵在对市井人生的观察入毫。薄薄一册,聊聊数语便是洞察世事练达人情之作。而且当初在报章上连载对于读者犹如杯水车薪般不能抵渴,而多年后遇之时它已功德圆满结集出版,可畅快的半日内悉数吞尽。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已是幸运。又读完了亦舒的《痴情司》,原来岱宇通黛玉,保育即宝玉,只是《石头记》数百年后的现代版演绎。看到那句“不快乐,不要紧,姿势这样漂亮,已经战胜一切。”莞尔。这等势利市侩,是亦舒笔下那群一律自足自强机灵聪慧的女子们的又一大特点。那一句“列位看官,千万不要问一个写作人你最喜欢自己哪一本书,永远没有答案,因为字字看去皆有汗,本本辛苦不寻常。”虽然旷世才情文思飞扬如她每写一部书亦是同普通作者一样熬夜点灯呕心沥血的呀。可见,世间的确无不经一番磨砺便能轻易促就的事。 
        昨晚为朋友接风去吃了豆花鱼。回来时捧来一箱常州胡柚。(受同去的肉团带累,真正是捧回家来的)马上切开一个尝尝,简直惊为天人,酸涩如枳。这东西还得放多久方才能吃?
                             

- 作者: 丁香 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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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00

Sun Dec 10 09:12:30 CST 2006  作者Blog

随风说得很对。

- 评论人:随风

Fri Dec 08 21:36:16 CST 2006  作者Blog

胡柚常常在你快把它遗忘的时候才能吃,正如有些人和事,不经意中才发现差点错过。

- 评论人:xiaobo

Fri Dec 08 08:19:35 CST 2006  作者Blog

文字越发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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