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老了,再没有承受足蹬七寸高跟也能脸不红气不喘逛足十三条街的勇气。因为所谓的美人儿,百分之九十九全凭一口气在那儿提着,稍一松懈,就会疲态俱现,惨不忍睹。倒不是说我已全盘放弃,而是知道如今这不是我的寄托,比起让别人看见我走路的姿态是否婀娜多姿,更在乎的是走久了自己的双腿舒不舒服,十个脚丫能不能在鞋子里尽情的舒展,是不是真的毫无怨尤。
听时事新闻娱乐八卦段子还是得关注老窦的《锵锵三人行》。因为家里收不到凤凰卫视,已经很久没看这个节目,今天下载了将近四十条,直白,敏锐,畅所欲谈的讨论方式,虽然比内地许多矫饰和煽情的谈话类节目要生动,但因为事先没有彩排的缘故,对好多问题的讨论也没能说到点上,仿佛挠了半天痒却总没能落到对处的感觉。
看了一本小说叫《艳影》。作家出版社出的。小说故事比想象中的好。我有时候就喜欢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在进入正式的阅读流程之前。像个回家吃正餐之前的孩子,喜欢在外头游荡好一会儿才肯意兴阑珊的进入主题。
- 作者: 丁香 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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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落了,你
:)
丁香:很好,对事引意很有内函,虽有极端,是自己的看法
哈,真正折磨人的不是需走多远的路,而仅仅因为穿了双不适宜的鞋子。我也喜欢运动鞋。
我早把脚丫放养了,呵呵.运动鞋走路,有时候一走几个小时,舒服啊
以前也有这个习惯,现在工作太忙不允许看太多杂书,只好有选择的看